山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緊急通知,要求全省范圍內所有藥品零售企業立即暫停銷售退熱類藥品,并進一步加強藥品互聯網信息服務監管。這一舉措旨在應對當前復雜嚴峻的疫情防控形勢,通過切斷潛在的風險傳播鏈條,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。
通知明確,全省所有零售藥店、藥品連鎖門店須即刻下架并暫停銷售包括布洛芬、對乙酰氨基酚等在內的各類退燒藥。對于確有發熱癥狀的購藥者,藥店工作人員應積極勸導其前往就近的發熱門診就診,并按規定進行報告,以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和篩查工作。此舉是從源頭上加強管控,減少因自行服藥而可能導致的疫情隱匿傳播風險。
與此通知還著重強調了對于藥品互聯網信息服務的規范與管理。要求所有提供藥品信息展示、購銷服務的第三方平臺及自建網站,必須嚴格遵守《藥品管理法》及《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》等相關法規。平臺需加大對入駐商家資質的審核力度,嚴禁無證經營、超范圍經營或發布虛假藥品信息等行為,特別是要杜絕通過網絡渠道違規銷售退熱類藥品的情況。監管部門將加大線上巡查和執法力度,確保網絡藥品信息環境的真實、合法、安全。
此次‘雙管齊下’的監管措施,體現了山西省在疫情防控中‘抓早抓小、從嚴從緊’的堅決態度。通過線下實體藥店銷售管控與線上信息服務規范相結合,構建起一道更加嚴密的藥品安全與疫情防護網。相關部門提醒廣大市民,如有發熱等疑似癥狀,務必及時前往醫療機構就診,遵循專業醫療指導,切勿自行購藥處理,共同為疫情防控貢獻力量。目前,全省各級市場監管與藥品監管部門已迅速展開行動,確保各項要求落實到位,后續將根據疫情發展態勢進行動態調整。